关于做好“端午节”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6-02浏览次数:17

 各学院:     

   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、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端午节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,为了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    1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,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,不得以学院、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与踏青、游江等活动。同时警示学生谨防非法传销和邪教等组织的欺骗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,确保学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。

   2、利用线上开展一次以防溺水、防踩踏、防交通事故、防食物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,引导学生尽量留在家中,避免到水边游玩,避免参加聚集活动,避免前往沿江踏青、人群密集区域,如确须出行,应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。

    3、大力提倡学生文明过节、健康过节,避免出现酗酒、上网过度疲劳等不良现象。

    4、要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、短信、微信、QQ群、钉钉等通信工具提醒家长,端午节期间切实肩负起队学生的监护责任,防范影响学生各类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。

    5、相关学院做好目前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保障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管理,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校,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。    

    6、认真组织、教育学生进行钉钉健康打卡、定位,确保对在学生中出现的不安全、不稳定的情况能够及时通知到辅导员进行处理。

    7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,针对留校学生二级学院要派专人负责白天走访学生公寓,了解学生思想动态,晚值班按照值班表执行。

    8、各学院要根据以上要求,采取合适的方式确保通知到每一个学生,并将工作记录做好存档。

   附件:致全校学生与家长的一封信


学生处

2022年6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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